洛阳信成对付款延误“零容忍”
发布时间:2018-01-23作者:来源:洛阳信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点击:5302字体【大中小】
洛阳信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品开发部(代理)经理某某某在采购部任职期间,因工作疏忽,导致拖延付款26天。根据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,对某某某现金罚款50元。该项处罚事宜已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公布。
为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,实现共赢,公司于2016年5月编制了《关于采购业务按时付款的规定》(洛信字【2016】05号)的文件。用相关制度规范采购行为,使供应商能够尽快拿到货款,促进双方合作有序进行。
公司十分重视与供应商的合作,希望与供应商之间达成健康、持久和共赢的合作关系。公司的发展需要供应商的宝贵支持与鼎力相助。公司深知“合作共赢”的道理,将于供应商携手并肩创造新的业绩!
公司采购部及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“视供应商为兄弟”的理念,认真履行合同条款。为了维护供应商利益,公司对采购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实行“零容忍”,并设立采购投诉举报邮箱:1159789889@qq.com。